程序項目 |
應繳交資料 |
辦理日期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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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學期 |
下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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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論文初稿公開發表 |
發表前一星期將大綱送至系辦公室 |
十二月 |
五月 |
申請論文口試前一學期 |
二、申請論文口試 |
1.論文口試申請表(須經指導教授簽名) |
開學後一個月內 |
開學後一個月內 |
1.修課達40學分(含當學期) |
三、組織口試委員會 |
指導教授遴選推薦口試委員名單 |
提出論文口試申請後 |
提出論文口試申請後 |
由系辦公室簽陳校長核聘 |
四、舉行論文口試 |
1.訂定論文口試時間 |
一月三十一日前 |
六月三十日前 |
1.口試論文時間表於口試前二週送系辦公室。 |
五、繳交口試資料 |
口試會議記錄、評分表、評鑑表 |
口試後2日內 |
口試後2日內 |
口試委員鐘點費領據、校外口試委員交通費領據 |
六、論文口試通過 |
1.口試後一個月內,將修正後口試委員簽章之論文三本送交系辦公室。 |
隨送隨辦 |
隨送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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