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書面審查資料 (該項總分100分,加權比例為60%)
(一) 自傳、相關工作經驗年資 15%。
(二) 職業證照及專業資格證書 15%。
(三) 實務心得及專業工作成就(如:個人職務及表現、獲獎紀錄、創作、專利、發明、發表及著作或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資料)55%。
(四) 研習與訓練紀錄 15%。
二、面試(該項總分100分,加權比例為40%)
1. 資料審查成績
2. 面試成績
簡章公告並提供下載:112.11.23起 報名資料繳交方式: 考場公告:113.02.29(四),於本校首頁公告 |